从隋开皇《田令》的修订增补看诏制敕与制定法的关系
作者:
张先昌
程柳
关键词:
开皇二年《田令》
诏制敕
制定法
摘要:
开皇二年《田令》是隋代前期相关政权机构和宰辅大臣经过一定程序编纂制定的、以调整不同主体之间土地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诏、制、敕是以皇帝的名义发布的命令,是特殊的法律形式。诏、制、敕与制定法的关系,是中国封建时代皇权与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不同法律形式之间、特别法与一般法之间的一种关系形态。诏、制、敕主要是补充成文法典——律令格式之不足,从立法精神到具体内容二者都具有较强的协调性、一致性。诏、制、敕也间有修改或废除不合时宜的个别政策或法律条款的内容。诏、制、敕的权威性来自于它对最急迫的社会关系的调整和最紧迫的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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